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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新葡萄金国际娱乐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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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廉襄阳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襄阳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调研员陈建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至2021年,陈建伟任汉江国投公司拆迁还建安置遗留问题专班负责人期间,多次在其妻子经营的餐饮场所接受承揽该拆迁还建安置项目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22年8月,陈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宜城市能源办主任李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0年3月至2022年1月,李俊任宜城市能源办主任期间,指使管理的某能源专业合作社,采取签订虚假合同方式,申报套取“以钱养事”人员经费37万元,设置账外账,用于单位餐费及公务接待开支。2022年12月,李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襄城区卧龙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翔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刘翔宇在襄城区卧龙镇分管民政工作期间,先后违规收受该镇第一福利院院长黄某赠送的两张价值2000元加油卡及360元猪肉。2022年12月3日,刘翔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保康县后坪镇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胡世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22年11月2日,胡世权在保康县城区某酒店操办儿子婚庆事宜,共接待宾客28桌111户,收受礼金共计38800元,其中违规收受40户非亲属礼金112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6日,胡世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宜城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新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1年4月至12月,刘新红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共计2860元。2022年11月,刘新红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5起典型问题的查处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顶风违纪,彰显了市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扫净“思想尘”、破除“心中贼”,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节点”即是“考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基调,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坚持“风腐”一起查,深挖“四风”及其背后的腐败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释放正风肃纪“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任务使命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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